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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购房补贴政策延长实施期限的官方通知,通常由象山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官方通知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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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象政办发〔2023〕X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经研究决定,将象山县购房补贴政策延长实施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原购房补贴政策自2023年X月X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现决定将补贴政策延长实施至2024年X月X日。
二、补贴政策内容
1. 对在象山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给予一定额度的购房补贴。
2. 补贴对象:在象山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居民。
3. 补贴标准:根据购房面积和价格等因素,设定不同档次的补贴标准。
4. 补贴申请:购房者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三、工作要求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购房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政策透明、公平、公正举报 -
象山县购房补贴政策延长实施期限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建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对《关于印发〈象山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象建综〔2024〕3号)的购房补贴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
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关于申领时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其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凡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除以上调整外,原细则其它内容不变,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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