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0人!正在报名中...

宁波 更新于:2025-01-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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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120名(详见附件1)。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4.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8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07928417@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具体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574-88155013,屠老师。(工作日8:30-11:00,14:00-16:3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网址:http://www.chsi.com.cn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7、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8、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标准详见附件3)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心理素质测评和笔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职业抗压能力的测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线上答题,采用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机考方式进行,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公文写作题等,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心理素质测评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心理测评结果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体检、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附件5)

    (二)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审查人选。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不设上限,人均保障经费约9.15万元/年,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四)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说明和下载方式

    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2025年第一次)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附件5: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

    附件6: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扫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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