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出租

宁波 更新于:2025-04-19 09:11
  • 秋实2022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出租信息公告】
    尊敬的市民:
    根据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的出租情况,现将剩余房源出租信息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1. 项目名称: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 2. 房源类型:住宅 3. 房源数量:剩余房源XX套 4. 房源面积:XX平方米/套 5. 房源户型:XX室XX厅XX卫
    二、租金信息 1. 租金价格:面议 2. 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三/月付
    三、房源位置 1. 所在区域:宁海县城南 2. 交通状况: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四、租赁要求 1. 租客需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并保证租赁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租客需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3. 租客需爱护房屋及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五、租赁流程 1. 请有意向的租客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至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物业管理处咨询。 2. 物业管理处将根据租客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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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人情未了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出租公告

      一、住房房源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

      二、租房人员

      领取过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资格确认书》且未签约的对象。

      三、租赁办法

      1.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1日

      2.签约时间:2025年4月2日(周三9:00-15:00)

      3.租赁规则:按照先到先选先得的原则,当场签订合同,不得重复选房,当场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租赁机会。

      4.签约地点:纺织东路22号

      四、后期租赁办法

      4月7日(周一)起,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在有空余房源的情况下可随报随租。

      (一)申请租赁人员需满足以下租赁条件:     

      1.个人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宁海县域内租住、就业意向;申请人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无自有住房;未在宁海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2.宁海县域内的企业或集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或集体需一次性租赁3套及以上房屋;租住人员需满足“个人申请”所有条件。

      (二)申请材料

      符合租住条件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入住申请表》;

      点击下载:《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房证明(办证中心:桃源街道金水路5号一楼大厅34号窗口);

      4.未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政策证明(房管中心:桃源商务楼A幢7楼大厅);

      5.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宁海县域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或在宁海县就业意愿承诺书;

      6.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租金标准

      A户型:360元/月,约20,一室无厨

      B户型:460元/月,约30,一室带厨、一室一厅带厨

      C户型:680元/月,约40,一室一厅带厨

      D户型:800元/月,约50,一室一厅带厨、二室一厅带厨(朝北)

      E户型(特价房):360元/月,约30,一室一厅带厨(配电房边)

      住房的租金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以上面积为使用面积(即套内面积)的租金,不包含水、电、气、电视、网络等费用,租金按月结算,租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金额,电器家具押金500元,退租时电器家具完好无损全额无息退回。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员可享受租金8折优惠。

      六、使用原则

      住房合同三年一签,租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3年,6个月内申请退租,押金不退还。如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须由申请人提早3个月再次提出申请,经我方审核同意后再行续签,续签租用期不得超过3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租住

      1.申请人调离本县;

      2.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购买住房的;

      3.在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在本县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5.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

      6.采取隐瞒、虚报、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的;

      7.1个月未缴纳租金,且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8.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住房的;

      9.改变住房结构和使用性质的;

      10.其他需要退租的。

      八、注意事项

      1.请自觉排队,排队的时候,要保持耐心。不要起哄、拥挤、夹楔、或破坏排队。

      2.请遵守排队顺序,排队的基本顺序是:先来后到、依次而行。

      3.请带好签约所需证件。

      4.一人仅限办理一次,多次无效。

      九、咨询电话

      0574-89289530、0574-89289533

      本公告由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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