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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慈溪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如下:
一、入学对象
1. 在慈溪市居住满一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 父母一方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3. 父母一方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入学条件
1. 户籍所在地为慈溪市; 2. 父母双方均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 父母一方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4. 父母一方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一年。
三、入学程序
1. 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登记; 3. 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录取; 4. 录取结果通知家长,并办理入学手续。
四、录取办法
1. 按照随迁子女在慈溪市的居住年限、父母在慈溪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等情况,进行排序录取;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父母在慈溪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随迁子女; 3. 对于学位紧张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办法。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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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慈溪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各地完成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街道)及城区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顺序如下:
1.以房入学对象。按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居住证入学对象。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量化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2)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一方均持有居住证;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居住证;
(4)随迁子女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5)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
同一批次类别的随迁子女则根据量化积分高低(只计高的一方)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以当年属地镇(街道)、城区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来源:慈溪教育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7NsGaLBuxYV4NvbqApLM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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